中心城區居民生活用水執行階梯水價的 有關事項
發布日期:2022-10-18   
作者:黃山水務控股集團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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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黃價字〔2012〕31號《關于調整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的批復》文件精神,中心城區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,現從2018年3月份執行。
每戶用水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,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基數分別確定為:第一級18噸以下(含18噸);第二級18-26噸(含26噸);第三級26噸以上。每戶用水人口超過3人的每增加1人,每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5噸(用戶階梯水量按年計算:第一級小于等于216噸;第二級大于216噸且小于等于312噸;第三級大于312噸)。每戶用水人口超過3人的,請攜帶戶口本、身份證到黃山水務控股集團客服大廳,申請辦理增加的階梯水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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